沥青混凝土生产作业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章程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2、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根据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手套、防护服等劳保用品并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3、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应当设置有毒气体的警示牌。严禁劳动者在施工现场进食和吸烟,饭前班后应当及时洗手和更换衣服。4、沥青混凝土生产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几率。封闭空间必须要确保送风良好方可施工。5、高温环境下作业,应把控好作业时间,持续接触热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应少于 15min。休息时应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当气温高于37°C 时,一般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同时,作业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 0.1%~0.2%)。6、应当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实行整改措施。7、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常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生产。8、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 1 次职业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