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泰兴市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乡镇及上级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人人有笔记、有心得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集中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
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 2 篇
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鼓舞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
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会文章等
日常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准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法律规范
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
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
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销假制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局政工科,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乡镇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局政工科,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三、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