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26 页医院大病救治工作汇报(共 8 篇)医院大病救治工作汇报(共 8 篇)第 1 篇:农村大病救治报销解决农民看病难本市又出新政。10 月 26 日本市发布关于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 22 类疾病列入大病报销范围之内,与此前公布的 21 类相比增加了危重孕产妇。大病患者自负费用超过 3000 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 60%的比例给予救助,而其他疾病一年累计超过 2 万元的同样享受报销政策。该政策 7 月 1 日起实施,此后至今产生的费用符合政策的仍可申请报销,年度救助额封顶线 10 万元。自费超 3000 元可享救助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所有参加市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此次意见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公布了此前一直处于研究阶段的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并且从年初公布的年底前要实施的 21 类,提升至 22 类。这 22 类大病病种涵盖了国家规定的 20 类大病病种,还增加了 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两类患者群体,而危重孕产妇患者则是此前没有公布过的。这 22 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 3000 元以上(含 3000 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 3000 元以上(含第 2 页共 26 页3000 元)部分,可以享受救助。患 22 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 3000 元以上部分,按 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 3000 元以上部分,按 20%比例给予救助。大病病种外累计额高也可报销除规定的 22 类大病外,年度累计费用很大的新农合参合农民符合政策的也可以享受大病报销。按规定,除上述 22 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 4 万元以上(含4 万元)部分,也在报销范围之内。除患 22 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 2 万元以上部分,按 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 4 万元以上部分,按 20%比例给予救助。而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