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制度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中心负责人同意。三、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中心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经理批准后执行。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因私事请假 2 天以内的(含 2 天),由中心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含 3 天),由经理批准。中心负责人请假,一律由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公休需提前告知中心负责人,不能到公休当天告知,按旷工处理。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2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4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 6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3 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九、参加公司组织的学术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十一、经经理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 20 元;节日值班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