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业指导说明书浙江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业指导书浙江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一月目 录 …………… 1 ………………9… 20…………… 25、补领和更正作业指导书…… 27………………… …36……… …39………… ……42……… ……51……………………………58……………………………59……………………………………………60…………………………………………………………64…………………………………………………………7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作业指导书1、职责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县级局)负责辖区内申证企业的核实与省级发证申请材料的受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含义乌市局,下同)负责对县级局申请受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承担国家发证申请受理的核实工作。2、省级发证申请受理程序与内容 企业须提交的申请材料1、《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省级发证申请书》,附表 1),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3、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新发证除外),复印件三份;4、相关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达标证明或排污许可证、产业政策证明等生产许可证准入前置材料,详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发证前置材料汇总表》(附表 2)。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均要一式三份,其中产业政策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一份。5、其他有特别要求的产品,按产品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复核章和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接收、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并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接收单》(以下简称《申请材料接收单》,附件 1)。《申请材料接收单》一式二份,一份交企业材料提交人,一份由县级局存档。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接收单》在上报材料中均要有复印件。,不予接收或受理;未按规定缴费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接收与受理。 审核要求和内容:对申证企业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1、企业申证产品是否属于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中的产品;2、《省级发证申请书》是否填写准确;3、企业的名称、盖章、营业执照名称及相关附件等内容是否一致;4、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覆盖申证产品,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具备独立申证资格(分公司不是法人的不得独立申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