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章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 24 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 2人
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值班期间随时仔细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转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快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仔细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别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负责人请假,获得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九、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