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管理规定一、工作要求
大厦内所有走火出路指示牌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停电后仍正常工作
大厦内所有消防设备应每月测试一次,假如发现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
任何消防设备安装于机房内,应每星期检查 1 次
消防系统警钟应每月测试一次,如有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
消防水泵应当保持良好状态,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
填写完整消防保养证明书
每年应有一次消防演习
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外判维护保养,物业服务公司需做发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转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下列功能,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
(1)采纳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 1-2 次充放电试验,1-3 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设备的功能:a
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 1 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
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0)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
每年一次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所有灭火器,按不同类型做好灭火器更换或灭火液体等工作
探测器投入运转 2 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