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支架地面检测、修理工操作章程一、一般规定第 1 条 液压支架地面检测、修理工(以下简称检测、修理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 2 条 检测、修理工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操作章程、完好标准
第 3 条 经检测、修理的支架,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使用性能
第 4 条 拆下的零部件应有序、稳妥地放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
第 5 条 检测、修理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
第 6 条 检测、修理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第 7 条 检测、修理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第 8 条 在设备上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第 9 条 阀类的检测、修理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第 10 条 试验介质应当符合 MT6—83《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有关规定,乳化液按 5:95 重量比配制而成
二、检测、修理前的准备第 11 条 检测、修理负责人应向检测、修理人员讲清检测、修理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 12 条 应准备好检测、修理需用的工具、仪器,以及数量充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件
第 13 条 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第 14 条 检测、修理场地应清洁,无其它杂物
三、检测、修理第 15 条 解体: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第 16 条 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第 17 条 结构件的修复: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当符合要求;2.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第 18 条 液压件的修复: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2.根据检测、修理标准对零部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