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一、合同简介本合同是由甲方(建设单位)和乙方(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深圳市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合同
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二、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1)工程地点:深圳市 XX 区 XX 街道 XX 号 XX 大厦
(2)工程名称:XX 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3)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乙方完成办公室的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地面、天花、墙面、电路、照明、空调、通风、燃气等装修工程
工程期限本次装修工程的工期为 XX 个自然日,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程价格本次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XX 万元整,其中包括各种材料使用费、施工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
工程质量本次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执行,乙方应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假如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该给予相应的整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救措施和赔偿经济损失等
工程支付(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进度及验收结果,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2)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
(3)乙方应提供相关发票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工程款的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假如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改工程设计方案、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决争议(1)甲方和乙方应在互相友好沟通的基础上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争议
(2)假如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则应当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 6 个月
三、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