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公司的员工内部休假暂行管理办法目前,煤炭行业正处于历史上最艰难的时期,尤其是 2025 年 6至 8 月份以来。国际金融股票市场、原油市场均呈现出新的危机,受大环境的冲击影响,未来几年的煤炭市场仍然不会有好的改观。因此,集团公司讨论决定,困难时期在集团公司实行内部休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实施范围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所有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2、基层单位可以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考执行。二、休假假期单个年度内所有满足条件的在岗及离岗休养员工可执行内部休假 1 个月(或 21 个制度工作日)。每年度的内部休假必须在当年一次性集中休完,如遇到特别情况,最多可分两次休完。三、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一)员工内部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统一执行集团公司内部制定的休假工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本企业工龄不满 5 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 2250 元/月;2、本企业工龄 5-15 年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 2250 元/月;3、本企业工龄 15 年以上的员工,其内部休假工资为 3250 元/月(二)执行内部休假期间,为了便于各单位工资核算,每年 1 月或 7 月份,在全集团公司范围以内统一根据内部休假工资标准执行。(三)执行内部休假期间,集团公司年薪制的矿处级以上人员,每年的年薪标准根据 11 个月进行核算。(四)对于当年应休而未休假者,其应休而未休期间的薪酬待遇按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内部休假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五)内部休假员工的当月收入若不是以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费部分金额的,不足部分的金额可由开资单位先行代缴,随后在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进行补助。(六)当年需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员工,应在离岗休养前先行安排内部休假。四、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集团及股份公司机关本部各处室负责人,应视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结合各岗位的人员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好本处室的内部轮休工作,每年年初制订总体计划并逐月实施,每月 25 日前把次月本处室的内部休假人员安排报集团公司劳资处审批,劳资处工资科负责考勤安排工作。2、员工在内部休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确保在紧急特别工作需求的情况下能随时进行联络。3、员工既定的休假天数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增加或减少,亦不允许随意借用或保留至下次不修。在休假期间,如出现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来单位上班的,由所在处室出具相关的证明手续报劳资处工资科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并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