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库防燃烧爆炸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应对爆炸材料突发性安全事故,并能在事故的发生后快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故是指爆炸材料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当中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如雷电)造成的爆炸、火灾或其他灾害性事故
三、编制依据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需要的应急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如何在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备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因此,制定有效完善的应急预案具备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预案所引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实行应急措施”
根据以上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小组,制订了编制计划,收集了各个方面的资料,进行了初始评估、能力资源的评估,以及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本预案每隔半年更新一次,特别情况需要及时更新的,由预案编制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另行决定
本预案资料的收集采纳各基层单位提报与小组成员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的评价是历年灾情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煤矿安全的形势进行理论分析和综合评价
四、预案的级别 Ⅰ 级(企业级)一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东风煤矿的界区之内,包括井田范围以内的所有采掘工作面、巷道网络,以及地面工业广场,机关、各基层单位办公楼
事故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