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充灯工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别工种作业人员签订 202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 2025 年度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目标1、死亡率为零;2、重伤率为零;3、重大机电、机械事故率为零;4、全矿各类机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检查合格率为 100%;5、不得有“三违“不良现象发生。6、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充灯工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熟练掌握充灯架的充电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做到“三知、四会”。3、每班如实发放矿灯及自救器,做好矿灯及自救器发放登记记录。4、清理好矿灯房文明卫生。5、充灯监督上班人员携带人员定位卡,领灯人员必须用灯牌进行领取矿灯及自救器。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充灯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查出一次,处罚当班司机 250元;2、充灯工必须打扫充灯房范围以内文明卫生,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0 元;3、其他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灯房,查出一次,处罚当班充灯工 250元;4、矿灯不能随意发放,矿井员工必须采纳灯牌领取(检查人员除外),对丢失或损坏的矿灯必须及时汇报相关领导进行分析追究责任。否则,按矿灯或自救器原价赔偿。5、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机电队长: 目标责任人: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