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事故报告及处理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 事故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事故的发生的初步原因。 (4) 事故的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 、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2、 因忽视安全经营、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实行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 、在事故的发生后瞒报 、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 对下列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1) 对工作不负责,不根据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实行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3) 因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5) 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实行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6) 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仔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实行整改措施,事故再次发生的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