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转,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如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4、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6、采掘跟踪图纸未能够按要求填充;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8、其它异常情况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实行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
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当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每班必须由两名调度员值班,仔细监视终端机屏幕所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转状态,负责打印瓦斯及其它参数的日报
六、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生产调度,或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七、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进行上报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八、调度员组长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日报),送主管负责人或工程师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批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相关部门
九、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主管汇报
十、矿长、总工程师应常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