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梯的安全操作章程1、电梯运转前应做到:1.1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1.2 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1.3 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故障。2、电梯运转时应做到:2.1 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转,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2.2 客梯严禁载货。2.3 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别情况,需经管理处批准,并实行必要安全保护措施;2.4 严禁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2.5 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2.6 轿厢顶部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堆放其它杂物;2.7 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止后再换向启动;2.8 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转中倾倒,损坏轿厢;2.9 运转时假如发生突然停电,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实行安全抢救措施,妥善进行处理;2.10 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层,关闭灯和风扇,再关基层钥匙开关。3、发生如下故障应当立即按"警铃"或电话通知值班人员。3.1 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起动行驶。3.2 运转速度有显著变化。3.3 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3.4 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3.5 有异常响声,较大振动和冲击。3.6 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转。3.7 安全钳误动作。3.8 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3.9 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臭味。4、维修人员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电梯轿厢作短程升降时,必须首先切断主电源开关,二人配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