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机、电主管安全责任制1、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测修理。2、采购的劳保用品等物资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尤其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规定标准。3、对必须的安全用品、材料、应当纳入供应计划,优先供应。4、对发放的机具及防护用品等严格管理。如对架设工具、安全帽、安全网等要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5、要加强对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做到气瓶防震圈、瓶幅齐全,装卸、运输时防碰撞和剧烈震动。6、常常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7、仔细贯彻执行各种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章程;对各种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转负责。8、所管理的机电、起重设备的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要常常进行检查、检测、维修、维护;使用之前要制订安全运转措施。9、对机电、起重设备的作业人员要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制止违规违章作业,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10、对严重危及员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善措施,并付诸实施。11、负责现场机械设备验收工作,合格之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12、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对违规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仔细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13、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