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路面安全行驶操作章程1.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选好车道,带档下坡,禁止熄火、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注意防止因长时间刹车使刹车片过热发软或因滑行惯性太大导致车辆失控。2.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用低速档加油通过,中途不能停车,过后要停车检查,点刹去除轮毂积水后方可继续正常营运。万一中途车辆熄火后不能强行再启动,要人工将车辆推离水浸路面,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安全后方可再行启动。3.凹凸不平路面要先选好路线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4.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结冰、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实行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要及时放松刹车,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消滑后再慢慢修正。5.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度米数的距离,比如 50 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 50 米,40 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 40 米;2.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加人保持侧向安全距离;3.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 50 厘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4.禁止高速并排行车;呈队列行车时,连续跟车不能超过 4 台。5.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 超车操作章程1.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2.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3.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抢救车、工程救险车。4.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要依次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行超车。 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章程1.运营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有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不得在非站点上下客。2.车辆靠站停车要提前 100-30 米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