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必须根据公司及车间规定取得相关票证方可开工,对未取得相关票证作业者根据公司制度及车间考核细则考核处罚。2、车间拟定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行。3、并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记录。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持证,并自觉接受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遵守作业操作章程,保证安全作业。 (4)必须对作业工具和设备仔细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实行有效措施,并立即报车间和相关部门。 (5)必须刻苦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有权利进行拒绝违规违章指挥,并制止违规违章作业。 (7)根据公司规定离开特别作业岗位达到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5、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发证单位有权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1)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 3 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 (4)经过确认健康情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6、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作出卓越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该给予表彰奖励。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等其他规定严格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