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根据相关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当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炉房实行 24 小时运转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该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正确处理,并及时进行上报。设备使用地点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当中发现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当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章程(操作章程可根据法规、法律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转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章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设备运转前,做好各项运转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快速进行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转,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当立即进行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转。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实行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测、修理,填写检测、修理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