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保卫的具体规定一、木工棚防火规定:1.木工棚的搭设需要使用防火、隔音降燥材料。2.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加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暖火炉。3.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等应每天及时清理,集中到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4.棚内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存放。5.使用的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量而取,剩余材料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由抹布严禁随地乱扔乱放,落实专人负责。6.电闸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电闸安装在铁皮箱内加锁,加工场地严禁安装砂轮机。7.棚内必须设专人负责,离场前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时,断电、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动用火管理规定1.凡属施工场地生活区、材料库区范围以内的动用明火或焊接作业,必须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由施工生产负责人向操作者进行全面安全交底,配备看火人员和消防器材,经消防保卫检查同意后,办理用火证后才可动火作业。-2.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临时用明火,用火证当日有效,固定部位不超过 3 天,用火证用后交还。3.凡在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周围明火或电气焊作业的,事前写出报告,报消防保卫部审批,由施工生产负责人想操作者进行全面安全交底,配齐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4.严禁在已竣工工程、工棚、仓库、宿舍和施工工程内进行明火烘、烤、烧等作业。严禁违反制度作业。 三、吸烟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在施工和未交工的建筑物内禁止吸烟。2.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要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3.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电气焊存放处、油漆库等部位吸烟。 四、防火作业管理规定1.防水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有工程部提供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报经消防保卫部门认可后,方可进场,进场材料需要放在消防保卫部门指定的安全场地,配备专人看护,并配置专用消防器材。2.使用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进行施工之前,应有书面防水安全交底,较大面积施工时,要制定防水方案或措施,报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3.施工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教育,了解掌握防火材料性能、特点及防火、灭火常识,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4.施工时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火标志,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范围,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