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兴趣,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管理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快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假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进行整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员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员工及时实行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六、奖惩办法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 50 元。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快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不汇报的罚款 50 元。3、假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进行整改的,又不回报队部的罚款 50 元。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员工及时实行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否则罚款 200 元。 未尽事宜且按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