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安全技术操作法律规范一、一般安全技术规定1、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后操作
2、正确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凉鞋、高根鞋或光脚进行作业
3、工作之前,应当认真检查基坑、井坑、沟坑及安全边坡、固壁支架、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板等是否能保证安全施工,如存有塌方和其他隐患,应排除后,方能施工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能擅自拆除,需要拆动的,要经施工场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在物料排放口附近作业时,应排放到距作业点 2 米以外,或停止排放作业
6、在脚手架上砌砖、打砖时不得面对外打,不许戴手套或向脚手架下扔砖块,在高处作业要设安全网
7、砌墙高度达 1 米以上时,须站在脚手板上进行,不准在墙上行走,禁止堆砖块或用其他物垫脚
8、必须搭设质量合格的脚手架
脚手架须能攀登作业,否则不能使用
临时搭设的脚手架,须经班组长和安全员检查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9、在化工界区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当注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环境对施工影响,实行相应的各种有效的措施以防中毒及事故的发生
10、高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二、砌筑1、工作之前认真检查基坑、井坑、沟坑及安全边坡、固壁支架、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板等是否能保证安全施工,如存有塌方和其他隐患,应排除后,方可工作
2、砖、砂浆等物料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沟、坑边缘禁放堆料
3、不允许随意抽出脚手板和松动脚手架
屋面或脚手架上堆放砖、瓦等材料时应堆放平稳
4、砌墙时,必须站在脚手板上进行,禁止堆放砖或其他物垫脚
5、砌筑二楼以上间壁时,必须在铺筑楼板后才能进行操作
6、砂浆吊斗应用铁制成的叠边吊斗,吊斗应挂安全钩,所用绳索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砌筑门窗上部贴墙时,应将托板顶支牢固后,方可施工
砌墙时,应当及时架设檀条或支撑
增强抗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