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章程规定爆破作业是一项有一定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的作业。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依据工程要求和爆破韵具体条件,严密组织并落实好施工防护,严格控制爆炸能源释放过程和介质破裂过程,将爆破范围及爆破危害控制在规定的安全限度之内。 一、基本要求 (1)瓦斯隧道进洞,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2)存放爆破品库房、装炮区;禁止吸烟、点火。 (3)检查、试验时,应远离施施工场地点,并禁止在炸药库房附近进行试验。 二、爆破施工作业劳动安全 (1)爆破作业应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选用爆破专业队伍。 (2)爆破施工之前,应当依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点的具体的情况制定爆破方案,防护措施(减震,防冲击波,防飞石,防噪声)和具体的施工方法。1、打眼 (1)打炮眼前应详细检查施工点岩层、石缝和使用工具,清除危石、杂物、按要求选好炮位,炮向和立脚点。在斜坡和作业困难的地点立脚时,可设置工作吊架和临时脚手架。机具应放在妥善地点,不允许随意乱放。高空打眼作业时,禁止将工具或钻杆由上往下掷。 (2)风钻打眼,扶钻姿势应当正确,严禁用胸部顶、脚踩和单手扶持风钻,胸部以下钎杆和眼孔要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作业人员要随时嘹望炮眼上部,发现落石及时躲闪和呼喊。 (3)热钎和冷钎应该分开放置,并标志识别。 (4)严禁利用较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5)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以及清洁水箱和加水等工作,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闽关闭后进行。2.装药 (1)清除雷管内杂物时,禁止用手掏,嘴吹,更不能用硬物插入雷管。 (2)临装药前才可把爆炸材料运至工作点,存放在指定地点,随取随用,禁止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爆破之后的剩余材料应清点入库,禁止随地存放或带回宿舍。 (3)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工具应是木、竹制品,装药前应该先清除炮眼内的杂物和积水,药物轻轻送人,不得用铁器(铁线,钎棍)捣压。 (4)逢浓雾、暴雨或雷电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装药和爆破工作。夜间作业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5)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队长或领工员)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3,点炮 (1)爆破指挥人员确认-切准备工作完成后,先发出爆破预备信号,再次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方可发出点炮信号。 (2)点火必须用导火线或专用点火器材料,严禁用火柴、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