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瓦检员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管理者,必须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操作章程》规定要求检查
2、瓦检员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巡检制度,工作地点每班不得少于 2 次检查,临时停施工场地点每班不得少于 2 次
3、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除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戒标志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瓦检员必须填写瓦斯牌板、手册、瓦斯日报表,检查数据与瓦斯探头数据“四对口”
5、每一作业地点在作业前,瓦斯检查员必须对该工作点通风瓦斯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风险后方可作业
6、及时更换损坏风筒,风筒必须吊挂整齐
7、上一班瓦检员必须跟下一班瓦检员进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时上一班向下一班瓦检员签字,内容是井下安全情况、坑木支护质量、井下通风情况、存在工作隐患、瓦斯情况等工作
二、奖惩办法1、安全奖:全年实行安全生产,基础奖 250 元,若出现一人事故惩 1250 元二人事故惩 2250 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奖金,另加惩3250 元
2、生产奖:根据计划完成 6 万吨,奖 250 元
3、瓦检员脱岗、串岗、睡岗、空班、漏检、误检、假检、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4、若出现漏检、不对工作面及所须瓦检工作的地点或不填瓦斯牌板,每次罚 50 元
上一班瓦检员必须跟下一班瓦检员进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时上一班向下一班瓦检员签字,内容是井下安全情况、坑木支护质量、井下通风情况、存在工作隐患、瓦斯情况等工作,不交接班的一次罚 50 元
本责任自 2025 年元月一起实施,责任制的解释权归属本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