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一、基本条件 矿井不应存在下述情况: 发生爆破死亡事故、其他死亡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 二、基本要求 ⒈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⑴ 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生产各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⒉ 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⑴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⑵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⒊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⑴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⑵ 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根据相关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⑶ 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项目完成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⒋ 隐患排查与治理 ⑴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组织 1 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根据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台账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⒌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⑴ 煤矿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⑶ 煤矿生产应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之前应有批准的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章程信息化管理体系 ⑷ 法律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⒍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⑴ 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具备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煤矿,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⑵ 煤矿从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书。 ⒎ 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⒏ 安全事故及信息档案管理 ⑴ 及时识别和猎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⑵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⑶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