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租赁协议书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情况1.1 出租方出租方的名称:(写入出租方的名称)出租方的地址:(写入出租方的地址)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写入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出租方的联系方式:(写入出租方的联系方式)1.2 承租方承租方的名称:(写入承租方的名称)承租方的地址:(写入承租方的地址)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写入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承租方的联系方式:(写入承租方的联系方式)二、租赁用地情况2.1 租赁用途租赁用途:(写入租赁用途)2.2 租赁土地面积租赁土地面积:(写入租赁土地面积)2.3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写入租赁期限)2.4 租赁地点租赁地点:(写入租赁地点)2.5 租赁费用租赁费用:(写入租赁费用)三、租赁合同条款3.1 租赁使用权的授权出租方同意向承租方授权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承租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土地。3.2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租赁合同到期日止。假如承租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对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假如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延长租赁期限,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3.3 租赁费用承租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赁费用。每年租金应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15 天内,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3月 15 日。假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则承租方应根据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租金总额的 10%。3.4 租赁用地的管理及维护承租方须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租赁土地,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用地的管理维护,并对租赁用地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5 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续签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否则,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租赁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变更租赁条款的,应当书面提出,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生效。租赁合同到期前,租赁双方如需续签租赁合同,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