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重大安全异常考核规定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落实基建施工各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全体参加基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施工的水平;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国 zz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zz 国际电力 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特制定本基建工程重大安全异常考核规定。1.2 本项规定适用于参加基建工程建设、施工的所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1.3 基建工程实行安全施工目标管理制度,对发生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1.4 安全施工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违反安全施工惩处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2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2.1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五无一控制。a. 无重伤、群伤及人身死亡事故。b. 无重大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坏事故。c. 无重大垮塌事故。d. 无重大火灾事故。e. 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f. 控制轻伤人身和一般事故,实现整个基建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无事故,达标投产的安全目标。3、发生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事故的处罚3.1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死亡一人罚款 5 万元;对主要责任人由责任单位处理;对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5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3 千元;其他人员逐情处理;对监理和业主有关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3.2 对发生重大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应照设备价格赔偿外罚款 1-3 万元;主要责任人罚款 5 千元;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2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1 千元;其他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3.3 对发生重大垮塌事故的责任单位,罚款 1-3 万元;主要责任人罚款 1-5 千元;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1-2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5 百-1 千元;其他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3.4 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罚款 1-5 万元;主要责任人罚款 1-5 千元或依法处置;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1-3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5 百-1 千元;其他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3.5 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罚款 1-2 万元;主要责任人依法处置;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1-2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5 百-1 千元;其他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3.6 对发生人身重伤的责任单位,每重伤一人罚款 3 万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 3 千元;安全第一责任人罚款 2 千元;安全主管罚款 1 千元;其他人员视具体的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