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1
0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0 应用范围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1 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2 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根据国家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 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A
由安全组负责,采纳公司自行撰写的教育材料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损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损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和不足
2 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A
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育材料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合理使用等
3 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A
由所在班组负责
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4 作业流程A
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之后,称新入厂员工
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