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技术指导书1、 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2、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3、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城乡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4、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5、 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6、 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7、 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台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8、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比,常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 “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9、 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 60~70º 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10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 60W 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以每千瓦 250 元罚款处理。11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度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12 、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13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