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口安全防护的有关技术要求1、要严格根据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其高度在 1.5m 至 1.8m 范围以内。 电梯井口内必须在正负零层楼面设置首道安全网,上部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 10m 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 GB2025-0597《安全网》标准中安全平网的要求,进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佩戴安全带,对楼层和屋面短边尺寸大于 1.5 米的孔洞,孔洞周边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应加设安全平网。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牌呀我醒目、明显,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4、电梯井口的防护栏杆和门栅应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并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有关标准进行制作。5、电梯井口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的,需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认可,并仔细做好拆除或变动后的安全应对措施,同时要告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安全设施恢复后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继续使用。6、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应将电梯井口等危险场所和部位具体的情况,如实告知全体作业人员,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电梯井口的危害性、危险性,熟悉掌握电梯井口坠落防范措施,避开因不熟悉作业环境,误入电梯井口造成坠落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