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四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 18 岁以上,男 60 周岁以下、女 55 周岁以下; (二)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阻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备三个月以上的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纳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 1
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 (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 10% (二)专业与安全知识,占总分的 70% (三)法规、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与标准知识,占总分的 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在操作现场进行,考试内容见附件 2
第七条 本大纲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大纲自 2025 年 月 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 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粤质技监[2000]177 号)有关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 1-1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 (三)行政法规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3.工伤保险条例 (四)电梯、起重机械技术标准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