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过讨论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仔细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要求1
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 3 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员为兼职防爆检查员
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书
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 2 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书
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根据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 (一)电气设备购置1
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 MA 证”、“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齐或无效的,不准购置
经机电科严格审查,确定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购置
电气设备到矿后,机电科应组织电气防爆专业组人员对到货设备,逐台(件)进行电气防爆性能现场检查,合格之后签发防爆验收合格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防爆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准入库
(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1
防爆设备入井前,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给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出库
设备入井前,领用设备单位向井口把钩工出示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书
手续不齐,井口把钩工应拒绝设备入井
电气设备入井到指定地点,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接线,送电运转前,专职防爆检查员和本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符合防爆标准,方可允许送电运转
电气设备使用过程当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