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调试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10KV 及以下电气设备的调试。2 环境保护与施工安全2.1 安全措施2.1.1 在进行电气试验时,应当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电气绝缘用具,电气绝缘用具应当定期检查鉴定。2.1.2 试验接线、仪表初始状态、表计倍率及零位等应当正确无误。试验结束后充分放电后,及时拆除试验用接线及仪表。2.1.3 电气调试过程应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试送电必须由两个人执行,对设备较熟悉者担任监护人。2.1.4 送电合闸根据电源侧、刀闸、负荷开关、设备的顺序(断电操作顺序相反)依次进行操作,不得带负荷拉刀闸。所有电气元件外壳、盖应安装齐全。2.1.5 送电试运转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供电系统设施上应有明显警示标识。2.1.6 试验及操作场所根据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2.1.7 使用锡锅搪锡时,保持操作场所通风,并防止人员烫伤。2.2 环保措施2.2.1 采纳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325—2001 规定的材料。2.2.2 制定节约水电措施,节约水电能源。2.2.3 线皮、线头等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及时清理。2.2.4 使用液压钳时,防止漏油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