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车间备品备件计划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车间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办公用品的计划提报工作,明确责任划分情况,特制定本项规定:1.由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间备品备件等计划的提报管理工作。2.备品备件等采购计划上报的程序。2.1 班组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每月 20 日前编织月度备品备件、材料、办公用品计划。2.2 班组将本月度计划交至分管技术员处校核,2.3 技术员校核后的计划,交至车间分管领导处审核,审核后的计划交至车间综合管理员汇总。2.4 车间综合管理员汇总签字确认后的计划经车间主任审批后上报。车间领导审批时限为一天。2.5 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计划上报手续办理工作,并于每月 25 日前办理完毕。3 各班组应本着安全生产、仔细负责、节约资金的原则及时提报责任范围以内电气物资计划。4 班组应当仔细填报‘月度采购计划申请单’,应按要求仔细填报,采购计划应具备可执行性,杜绝有纲无目的计划(所需物品应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必要的技术数据,如型号规格仍不能说明问题,应当由分管技术员编制采购技术规格书)。5 计划上报过程当中遇到特别情况必须向分管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说明原因。特别急需材料必须于当日完成计划上报工作并及时向分管车间副主任和车间主任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