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协议合同一、协议双方•“”委托方:本电脑系统用户,以下简称 甲方
•“”接受方:期货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二、协议内容甲方通过电脑网络系统向乙方发出委托买卖期货的指令,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进行交易
甲方与乙方依据以下条款达成协议:1
委托价格甲方在电脑网络系统中所输入的买入或卖出价格即为其委托价格
如市场行情达到此价格,则乙方应按此价格报价
如市场行情未达到此价格,则乙方不予接受此委托
在此期间,甲方委托不得改变
委托数量甲方在电脑网络系统中所输入的买入或卖出数量即为其委托数量
如市场行情到达此数量,则乙方应按此数量执行甲方的委托
如市场行情未达到此数量,则乙方不予执行此委托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以甲方委托之日起四个交易日计算,若委托未在期限内得到行情,则该委托自动撤销
委托方式甲方委托买卖期货的方式为电脑自助委托
甲方自行操作电脑网络系统进行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加以执行
委托确认甲方的委托在甲方的显示器上显示,由甲方确认
甲方如未确认,则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接受甲方的委托
交易执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应根据委托价格和数量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成交回报须在交易结束后一天内提交甲方
撤销委托甲方可以在委托期限内自行撤销委托,但必须在电脑网络系统中进行操作
若委托已被乙方执行,甲方不得再行撤销
委托费用甲方委托买卖期货需要支付一定的委托费用,在甲方电脑网络系统中显示
作为交易成本,不得要求乙方或交易所负担
解除协议协议生效后,除非得到甲方和乙方的共同同意,否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三、风险提示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因行情波动而产生盈利或亏损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充分了解期货市场和相关规则,确保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并决策是否进行相关投资
四、协议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电脑网络系统确认,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