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组安全监理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 SG-1 标段 S 线工区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督促各监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的安全监督内容,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乃至停止不安全行为
科学地实现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仔细履行合同文本中的各项安全监理的承诺,切实保证监理组安全监理工作的到位,体现安全监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的效果,从而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当地政府的各项安全监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 SG-1 标段 S 线工区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章程规定和国家、交通部、XX 省地方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下述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5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5 年 11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05 号)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质[2025]87 号)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25 年第 5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10.《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25 年第 1 号)11.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12、XX 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