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安全控制措施一、爆破工程安全的重要控制1、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爆破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应按核定的作业级别,作业范围持证上岗。2、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程序,由承接爆破工程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将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3、项目监理部依据 GB52025-05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法律规范》、GB2025-0503《爆破安全规程》及相关法规,对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和技术审核。石方爆破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气象条件等合理选用爆破方法,其爆堆高度、爆落范围、石渣块径等均应与装渣方法相适应。4、经安全评估完善后的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经所在地公安部门批准。二、爆破作业前,监控承建单位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1、建立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2、确定爆破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3、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应实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破坏;4、防止爆炸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对人体的危害;5、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示标志;6、发布爆破通告,将爆破地点、每次爆破起爆时间、安全警戒范围、警戒标志、起爆信号等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相关部门、周围单位和居民,并以布告形式进行张贴。7、爆破指挥部应与爆破施工现场、主要警戒哨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三、爆破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控1、爆破施工时,承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2、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 2 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法律规范及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承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施工技术法律规范、设计要求有关规定值及公安部门批准的最大装药量。3、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应当由承建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建立岗位安全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检验、使用、销毁等,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起爆器材的加工,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