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治火灾安全技术措施为了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
”特制订如下矿井防灭火措施:一、预防自然发火措施:1、改善采区巷道布置,缩短通风网路,积极推广应用均压通风技术和使用阻化剂,防止采空区漏风着火
2、 加强巷道维修管理工作
主要回风巷严禁失修,回风巷道一般和严重失修率降到颁部标准以下,以确保足够的通风断面,降低风阻;减少老空区的漏风
3、通风部门设法降低风阻,减少老空漏风,确保风流稳定
要正确选择风门和风窗的位置,避开增加采空区漏风压差
4、 加强通风管理,要常常根据采场变化和采、掘工作面的变动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
5、加强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和管理工作,减少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
回采工作面在采完之后 45 天之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和支架等,并进行永久性封闭
如因故不能及时封闭时,则必须实行有效的预防措施
对老空、密闭,要定人、定期观察分析气体成分
做好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通风区每旬一次对密闭、回采面上隅角、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进行观测,并作仔细好记录
6、定期由通风区对下列地点的空气取样送局抢救队进行化验分析
a、南高余采区回风石门 b、-70m 北翼回风巷二、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井口防火措施(1)进回风井口(包括南高余斜井进风口)附近 20 米内禁止吸烟、生火或利用火炉取暖 (经矿长批准,北翼回风井和南高余风井机房可用防爆式电暖气取暖),不得堆积干柴、木板等易燃易爆物品
(2) 地面副井口(进风井)附近要有一间简易消防材料库,库内应备有 10 个泡沫灭火器、铁锨 10 把、镐 10 把、胶质水管 200m,此处离沙堆较近,调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