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设备安全管理(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别的有关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 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 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3300V 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特别的工作条件(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常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 90%以上
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尤其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常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纳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 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 100mVA 或 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 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