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方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具体负责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门诊预检分诊人员资格1
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和科室布局
了解相关医院概况,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地址、交通路线等
接受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不同区域预检分诊人员的职责1
门诊大厅预检分诊人员(1)需急诊处理的患者——按照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规定分诊,引导或护送患者至急诊科
(2)需儿科处理的患者——儿科就诊,14岁以下的患者
(3)需门诊处理的患者——普通门诊就诊
(4)传染病预检分诊——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5)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时帮其联系轮椅或平车,对无陪人的盲人患者安排全程导诊、优先就诊
各区域分诊人员(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或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就诊
(2)引导儿科患者到儿科就诊
(3)对需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五、遇突发事件时,预检分诊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医务部,门诊部、医务部依据事件的性质、程度报告主管院长、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六、门诊部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等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二章传染病预检分诊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三、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患者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