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工程设计说明(1)生产工艺安全卫生设计必须符合人-机工程原则,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操作者的劳动职度以及精神紧张状态
(2)对具备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如黄磷燃烧)应合理地采纳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3)对具备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如黄磷燃烧和蒸气回收),应当设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必要时配置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
(4)对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过程,应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并能保证在出现危险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
(5)应防止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具备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6)装置的消防设计必须根据工艺过程特点及火灾危险程度、物料性质、建筑结构,确定相应的消防设计方案
如消防设施及通道的设置等
(7)生产装置的露天设备,设施及建(攀比)物均应有可靠的防雷电保护措施,防雷电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雷法律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
(8)装置消防用水量应根据装置规模及火灾危险类别及固定消防设施综合考虑;(9)应根据装置及物料的危险特性,配备灭火器以及适用的事故应急处理设施设备;(10)建设项目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2025-05)设计安装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利用原有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现场火灾探测器(主要为感烟和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和火警讯号器,就近接入现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装置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实行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并应当符合《防止静电通用导则》和《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12)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如特种燃磷炉),应按《安全标志》GB2025-05 等标准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在建(构)物及设备上按GB2893 规定涂安全色;(13)各种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