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之星评选方案背景介绍社保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加强全国各地社保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激励社保工作者不断进取,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社保工作之星”评选活动
提高社保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力;2
表彰社保工作中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3
推动全国各地社保工作的互相借鉴和共同进步
在社保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2
努力学习,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3
无过错记录;4
同时,参评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参评对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社保工作的工作者及团队;2
推举对象: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集体和个人均可推举;3
推举方式:推举人需填写推举表,并指定推举人,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接受推举:接受推举单位的推举材料,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2
审查资格:对初步筛选出来的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3
现场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对象进行现场答辩,进行综合考评;4
公示评选:根据现场答辩得分和推举单位推举意见,进行综合评选,并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5
颁奖表彰:根据综合评选结果,颁发奖励,并进行表彰
一等奖 1 名,奖金 20000 元人民币,获奖者得到奖状一份,被评委和专家媒体予以关注报道;2
二等奖 2 名,奖金 10000 元人民币,获奖者得到奖状一份;3
三等奖 5 名,奖金 5000 元人民币,获奖者得到奖状一份;4
提名奖若干名,获提名者得到荣誉证书一份
推举表填写时需尽可能详细,注重事实,推举者需对推举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
参评对象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社保工作制度;3
所有推举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有难以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