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不发生暴力恐怖案件,不发生邪教活动重大案件,不发生较大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案(事)件,不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社会政治保持稳定。 2、不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 92%以上。 3、深化开展平安分类创建活动,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场所)、平安家庭等创建达标率达到 90%以上,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加率达到 85%以上。 4、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 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 95%以上。 5、重要警卫任务、重要外事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自发活动确保安全。 二、工作任务 1、深化和完善综治领导责任体系。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平安建设,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工作领导体系。坚持党委常委会定期讨论部署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督导检查,统筹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调整完善综治相关配套责任制度。着力打造一批在市、区有影响的平安示范品牌。 2、深化和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实施《关于创新和完善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xx]45 号),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城市社会面网格化巡防机制,提升街面移动警务平台实战水平,健全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和单位内保队伍,完善社区“1+n”巡防机制。深化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大力推动城市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和“车卫士”防盗系统等技防建设。 3、深化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健全维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上报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室)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效率。坚持和完善处置进京“非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进京“非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4、深化和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站)法律规范化建设,城市社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