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一次性告知书附件1:工龄认定一次性告知书一、非公组织从业期间工龄认定提供材料:1
原从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2
劳动合同;3
本人档案中的个人工作简历复印件;4
分配工作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5
合同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市社保中心开具);6
在非公组织从业时(一年以上)的“财务帐中工资册”复印件,到非公从业的当月、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及离开单位当月各一张;7
在非公组织从业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新招收单位或当场派出所出具);8
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
二、临时工工龄的认定(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提供材料:1
劳动合同;2
本人档案中的个人工作简历复印件;3
新参加工作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4
合同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市社保中心开具);5
从事临时工工作的“账务帐中工资册”复印件,做临时工的当月、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以及从事临时工最后一月各一张;6
从事临时工时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新招收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7
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
三、研究生工龄的认定提供材料:1
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2
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3
分配工作的行政介绍信;第1页共2页4
本人档案中的个人简历复印件;5
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
复印件必须盖审核章;材料提供不齐者,无法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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