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管理制度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 文件 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 文件 ep10-t2),以了解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 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仪器使用维护制度(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11)使用记录;(12)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13)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