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三号线土建工程 D3-TA14 标(宏运大道站(含)〜天元西路站)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复核:审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三号线工程 TA14 标项目经理部2011 年 2 月 21 日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2 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宏运大道站错误!未定义书签。宏运大道站〜胜太西路站区间错误!未定义书签。胜太西路站错误!未定义书签。胜太西路站〜天元西路站区间错误!未定义书签。3 重点保护对象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百家湖错误!未定义书签。秦淮新河错误!未定义书签。4 水污染防治应急组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错误!未定义书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5 水污染防治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水污染防治一般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针对重点防范对象的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 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预警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速报错误!未定义书签。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7 预案启动错误!未定义书签。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立即进行事故信息的核实和分析,并做出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应急物资错误!未定义书签。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预案终止8 后期处理善后处置事故灾害调查评估9 保障措施应急队伍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京地铁三号线 TA14 标施工和生活用水的排放、湖滨路桥段施工排污及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秦淮河,百家湖等水体污染的预警、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名词解释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