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
管理概述本制度是为明确纺织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企业制度制定,旨在确保纺织公司资产的合理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防范各种安全、环保、财务等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进展
1 设备设施报废标准为保障纺织公司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已经存在的设备设施,在生产使用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报废”:1
损坏且无法修复导致无法使用的;2
在经过检测、调试或维修后仍然使用效果不佳的;3
已经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生产需求或品质要求的;4
已经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或使用寿命的
2 报废审批程序1
生产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设备设施的原因和情况
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核实,确认设备设施的资产信息、数量、价值及资产状况等情况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制定报废评估报告,报评估委员会审议
报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报废设备设施作为资产处置,通知各部门完成处理程序
3 设备设施处置方式1
可以对报废设备设施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拍卖等方式;2
出售、报废、拍卖等处置方式必须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排除,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报废委员会审批、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设备设施保留及变卖收益1
设备设施若存有再利用价值,可由申请部门协调有关单位确定后进行保留;2
设备设施变卖后所得收益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依照相关规定用于企业可持续进展
生产部门提出报废申请;2
财务部门对设备设施资产进行核实;3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设施评估,制定报废评估报告;4
报废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报废设备设施作为资产处置;5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备设施变卖所得收益
管理责任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管理内容,应由各部门和人员共同执行,具体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