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经营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1、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负责。2、常常深化井下生产现场,检查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对现场隐患及三违有检查、整改和处理的责任。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和文明生产、环境卫生大检查。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基建工程、煤炭销存、物资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及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4、协助分管副总经理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和安技措工程所需资金设备、器材、备件及劳保用品的优先供应,保证设备的质量。5、负责本系统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6、矿井发生事故时,在总经理的指挥下,保证抢险器材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质量。7、协助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实施安全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