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群众工作考核方案一、方案背景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加强考核监督,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内容1.深化了解群众,有效开展调研活动2.务实解决群众所需,有效解决问题3.加强与群众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建议4.有效推动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群众5.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三、考核指标为了量化考核内容,制定如下考核指标:1.调研报告撰写情况2.问题解决率3.意见建议处理率4.重点工作落实情况5.宣传推广情况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看、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由省、市、县三级组织考核。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比例在50%以上,优秀比例不低于 20%的为优秀;良好比例在 30%以上,优秀比例不低于 10%的为良好;及格比例在 50%以上,不及格比例不超过 10%的为及格;不及格比例在 10%以上的为不及格。六、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排名前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警示,并责令整改。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考核时间由省、市、县三级政府确定,并及时向考核对象下达通知。八、总结本方案是联系群众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量化指标、合理考核方式及公正公平的排名结果,能够促进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化开展,推动了联系群众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考核结果也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有益的决策依据,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