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商、租赁业户安全防火责任书甲方: 家得乐 XXXX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形成如下条款:1、双方均同意认真和贯彻执行《消防法》,提高思想认识,指导安全防火工作。2、乙方同意在经营期间,注意安全防火工作,认真检查防火工作的任何环节,不允许有明火(不许用气罐经营),否则,因有明火引起的火灾事故,乙方要负安全责任(包括经济损失)。3、乙方同意所雇佣的人员,常常进行思想教育,提供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水平。4、在市、区消防处(科)检查防火工作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凡属乙方检查不合格或有火灾隐患时,应当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否则后果乙方自负。5、在经营期间,乙方要加倍小心注意用电安全,要天天检查有无电线破皮破损、电源开关是否失灵,是否超负荷运转等,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门店店长经理报,以便随时解决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6、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不经允许私自接电和私自偷上动力设备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后果乙方自负。7、若因乙方的火灾事故等而引起的相关连带责任,乙方同意全权负责,同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乙方同意做到“人走灯灭”,否则出现火灾事故后果乙方自负,并同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9、乙方同意若违反上述各项条款任一项,乙方同意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0、乙方同意遵守商场用电安全,若发生“偷电”现象,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商场六个月的电费。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12、此补充协议和“商业合作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请乙方认真阅读并进行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2025 年 月 日